副监理官
历史知识
副监理官怎么写好看
官名。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宣统元年(1909)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始置。每省一人,度支部遴选奏派(共二十四人),任期二年。掌佐正监理官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
词语分解
- 副的解释 副 fù 第二位的,辅助的,区别于“正”、“主”:副职
- 理官的解释 治狱之官。后汉书·陈宠传:“及为理官,数议疑狱。”北齐书·循吏传·苏琼:“理官忌惮,莫敢有违。” 宋 洪迈 夷坚志补·闻人邦华:“吏以告理官,遣还家,半日死。”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三:“家父做了 宣德府 理官,殁於任所。”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箸议第六:“礼官之后为名家 邓析子 氏、 公孙龙 氏,理官之后为法家 申 氏、 韩 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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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1178 南宋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字谦之,学者称艾轩先生。隆兴进士。历官秘书省正字兼国史编修、著作佐郎兼礼部郎官、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中书舍人等。早年从程门尹焞弟子陆景端学,后又受程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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