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掌在京官吏俸禄、文移、勘合等。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653 唐太宗第三子。母杨妃隋炀帝女。武德三年620,封长沙郡王。累迁汉、蜀、吴王。善骑射,有文武才,太宗以为类己,欲立为嗣,因长孙无忌反对而止。永徽四年653,房遗爱以谋反诛,长孙无忌构以与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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