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门监督
历史知识
官名。清代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正、副监督各一人。正监督为主官,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副监督又称副使,由内务府大臣选派。关署在崇文门大街东。掌征纳出入京师商货之税,正额解户部,盈余归内务府;兼充内务府买办及抄没物资发卖。所属有经承、税课大使、攒典等吏员。辖有卢沟桥、黄庄、半壁店等七处分设口岸。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管理。
词语分解
- 崇文的解释 1.谓崇尚文治。魏书·高祖纪下:“国家虽崇文以怀九服,修武以寧八荒,然於习武之方,犹为未尽。” 唐 李暠 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诗:“偃武 尧 风接,崇文 汉 道恢。”2.古代掌管文化的官职。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协律、揔章之司,厚伦正俗;崇文、成均之职,导德齐礼。” 张铣 注:“崇文、成均,文学官也。”
- 监督的解释 1 ∶察看并加以管理监督干活2 ∶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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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地理志作宾从,郡国志作宾徒。治今辽宁锦州市北。西汉属辽西郡,东汉属辽东属国,晋属昌黎郡,西晋末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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