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即“至正直记”。
明清税课。系商税外之附加税。约始行于明中叶。凡商民货物入乡镇市集者,无论贵贱多少,不管能否卖出,一应抽分征税。清沿明制。所征税额虽不高,但往往重复征索,对商民苛扰颇大。雍正后,为防官吏侵渔扰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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