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官署名。简称理刑司。清代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置,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等佐理司务。
隋时疏勒王。其时统有大城十二,小城数十,拥兵二千人。臣于突厥,岁送贡赋。大业中通使隋朝,贡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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