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盐政处

历史知识

名。清宣统元年十一月(1909.12)设立。管理全国盐务一切事宜。设盐政大臣一员。下设提调一员,帮提调二员,秘书官、参事官若干人。分设盐务总厅和奉直、潞东、两淮、两浙、粤、川六个盐务分厅,及庶务厅、会收所。三年改为盐政院。盐政大臣由国务大臣特简兼任。设盐政丞以襄理鹾纲,厅长以丞宣政令,参议、参事以佐拟法制,佥事、录事以执行事务。另设南盐厅掌淮、浙、闽、粤盐务;北盐厅掌奉、直、潞东、川、滇盐务,各设厅长一人。在产盐区域设正监督,在行盐区域设副监督,各置属官,分榷政。十一月裁撤,盐政并于度支部。

词语分解

  • 督办的解释 1 2 督促办理;督察办理督办粮秣3 督促办理、督察办理的官名和机构名。清代后期中央和地方临时设置

历史知识推荐:游骑将军

官名。南朝梁天监六年507改游击将军置,低左、右游击将军一阶,为十班。陈四品,秩千石。唐武德七年624置为从五品上武散官。宋初因之,元丰改制罢。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督办盐政处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