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刑
历史知识
徒刑怎么写好看
刑罚名。即剥夺罪犯自由,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其名始于北周,并列入五刑之一,年数为一至五年。隋改为一至三年,唐、宋、元、明、清因之。唐律规定,徒刑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劳役地点在京师(长安)者送将作监,在外州者供当地官役使。刑期带枷。能赎罪者(见“赎章”),一年赎铜二十斤,一年半三十斤,二年四十斤,二年半五十斤,三年六十斤。宋承唐制,亦分五等,并依折杖法,五等徒刑可改为责打脊杖二十至十三下,即予释放。明制折杖为一百至六十下。
词语分解
- 徒刑的解释 1 ∶刑罚名。将罪犯拘禁于一定场所,剥夺其自由,并强制劳动。其名始于北周。今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2 ∶服刑期判十年徒刑
- 徒的字典解释 徒 tú 步行:徒步
- 刑的字典解释 刑 xíng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
历史知识推荐:风转翻车
又称风车、风力水车。以风力为动力的翻车。由风驱动风轮旋转,带动装有龙骨板叶的木链转动,龙骨板叶上移刮水上岸。风转翻车的风轮有立式和卧式两种。明代已开始应用。最早记载见于明徐光启农政全书。明宋应星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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