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即“中日交收辽南条约”。
官署名。南宋初设。掌出入皇城宫殿门等敕号,给三种牌号,稽验出入,皇帝出行则纠察导从。绍兴元年1131改称行在皇城司,置提举、提点、干当官,以诸司使、副使、内侍都知与押班充任。参见“皇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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