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布伯克
历史知识
新疆维6*吾尔语音译。一译阿尔巴卜伯克。官名。专司派差、催交钱粮等务。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一人,六品;乌什、库车等地设四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
词语分解
- 伯克的解释 旧时 新疆 回部 天山南路 维6*吾尔 族特有的官名。以阿奇木伯克为长,伊什罕伯克为副,下设各级伯克, 清 政府分别加以任命,概称伯克。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理藩院:“ 嘉峪关 外 回部 有十……其旧疆建诸王二,咸如 蒙古 诸藩,餘则置伯克司之。伯克者, 回 中长吏也,各视秩有差。”后亦泛指该地区一般上层人物。 郭小川 喀什一条街诗:“山根上拉来的砖,盖了‘伯克’的私房。”参阅清通志·职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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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沈名荪、朱昆田合编。八卷。仿两汉博闻之例,摘录北史之文,不分门目,惟按原书顺序排列,各著篇名,亦不加训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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