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处
历史知识
海军处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为海军部之前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同时将练兵处军学司水师科及工部船政事宜并入。掌全国海军政务,凡厘定章制,考究教育,节制海军人员,监督造械,任补黜陟官员,皆由该处详酌,呈陆军部堂官核定奏咨办理。设正使、副使各一员,管理全处事务。初辖机要、运筹、船政三司。三十四年,以该处为兴立海军之基础,改辖海政、船政、筹备、储蓄、医务、法务六司及主计处。宣统元年(1909)改为筹办海军事务处。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都誓主
北宋北江蛮下溪州刺史称都誓主,以统所属十九州。参见“北江蛮”。都察院 官署名。明清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御史台置。设监察都御史八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海军处历史
公众号
赞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