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伏法怎么写好看
清代盐场制度之一。为防止两淮盐场透漏私盐、严加控制制盐过程的办法。雍正六年(1728)始行稽查火伏例,于各场严定产盐额数,灶户举火需由灶头向灶长领来印牌,悬挂煎舍;息火,缴还印牌。灶长立簿登记受领、返还印牌时刻。
词语分解
- 火伏的解释 谓心星大火隐没。左传·哀公十二年:“ 丘 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 杜预 注:“火,心星也,火伏在十月。”新唐书·历志三上:“麟德历霜降后五日,火伏。小雪后十日,晨见。”
- 法的字典解释 法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
即“北户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