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国人过律

历史知识

罪名。汉代列侯对封邑内百姓征发徭役均有法律限制,如擅兴徭赋,或超过法定限额,即为“事国人过律”。当受法律制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文帝后三年(前161),信武靳亭“事国人过律,免”。

词语分解

  • 过律的解释 违反规定。史记·傅靳蒯成列传:“二十一年,坐事国人过律, 孝文 后三年,夺侯,国除。” 司马贞 索隐:“ 刘氏 云:‘事,役使也。谓使人违律数多也。’”

历史知识推荐:坞主

东汉、魏、晋、南北朝时坞堡壁垒之主。坞,即小城、土堡。东汉末年以来,天下兵争,豪强地主或官僚贵族聚众筑坞以武装自守,因未有朝命,故称坞主。如董卓在长安筑郿坞。三国魏邓艾于凉州修治障塞,筑起城坞。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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