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明浙江萧山人,字子繇。万历进士。天启中附魏忠贤,迁礼部尚书。天启七年(1627)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于政事无所建树,有“清客宰相”之称。崇祯二年(1629)定逆案,坐徒,赎为民。
明末田赋加派之一。崇祯八年1635,为筹措军饷,凡士大夫家,赋银每两加二钱。民间十两以上者,每两加一钱。后一律每两征收一钱。因饷名义上出于捐助,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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