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
孟子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名句出处
摘自《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
解释:自己损害自己的人,不能和他谈出有价值的言语;自己抛弃自己(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人,不能和他做出有价值的事业。说话诋毁礼义,这叫自己戕害自己;自认为不能守仁行义,这叫自己抛弃自己。
原文摘要: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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