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元代杨维桢的《法吏》
全文:民有杀长吏,于理大悖之。仁人根所自,吏德久已离。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彼哉汉儒论,残贼忧软罢。愿言敷国惠,以膏残民痍。
杨维桢诗词大全
后世奉行的法则。《汉书·儒林传·张山拊》:“ 公叔文子 卒, 卫侯 加以美謚,著为后法。”《三国志·魏志·明帝纪》:“ 大魏 创业,诸王开国,随时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为后法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 汉 运所值,难为后法。”
见“ 救焚拯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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