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个第17行“向之所欣”,此“之”字为改正误用之“今”字,须遮盖其迹,故在全篇中体量最大,以粗笔为之,多用楷法。与先写之“今”字笔画重叠处,墨迹之书写先后次序清晰可辨,此墨法之妙也。
第十四个第18行“俛仰之间,以为陈迹”,结体均匀。落笔爽劲,捺笔以圆头而收,给人恬然之感。
2016-06-06 13: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