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拼音:shī ,注音:ㄕ ,部首:言,笔画:13
五笔:YFFY,五笔98:YFFY,简体字:诗
统一码:8A69,郑码:SBDS,仓颉码:YRGDI,四角码:04641
康熙字典笔画:詩:13; 分解查字:言寺(yansi),笔顺,捺横横横竖折横横竖横横竖捺,

康熙字典【酉集上】【言字部】詩

古文𧥳【唐韻】書之切【集韻】【韻會】【正韻】申之切,𠀤始平聲。
【說文】志也。
【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
【書·舜典】詩言志。
【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
【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
【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
【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又六詩。
【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
【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
【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又樂章也。
【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
【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 * 也。又【類篇】承也,持也。
【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
【註】詩之言承也。
【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又姓。
【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又【字彙補】讀作誅。
【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
【註】詩商,當爲誅賞。
【樂論篇】作審誅賞。
查看《康熙字典》扫描版詩在《康熙字典》第1157页 第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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