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其他 凋谢零落,以至灭绝。《新唐书·艺文志论》:“凋零磨灭,亦不可胜数。”△多用于现象方面。
假借公事来报复私人仇恨。清 孔尚任桃花扇.逮社:“堪忧!昏君乱相,为别人公报私仇。”清 李渔比目鱼.误禽:“想是我家男子得罪了谭官人,所以公报私仇,想出法来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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