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持太阿授人以柄

历史典故

太阿( ㄜ ē ):剑名。柄:剑把。 倒持宝剑,把剑把交给别人。 比喻轻地授人权柄,自己反受其害。语出《汉书.梅福传》:“至秦则不然,诽谤之网,以为汉驱除,倒持太阿,授楚其柄。”《新唐书.吴兢传》:“臣闻百王之失,皆由权移于下,故曰人主与人权,犹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宋史.钱若水传》:“陛下苟思兵者凶器,战者危事,而不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则在四夷,而常获静胜。”一引作〔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后汉书.何进传》:“大兵聚会,强者为雄,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只为乱阶。”清.李渔《闲情偶寄.颐养部.节色6*欲第四》:“倒持干戈,授人以柄,是被戮人之过,与杀6*人者何尤?”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得不偿丧

见“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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