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之属三千其罪莫大于不孝

历史典故

五刑:秦以前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法。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的。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语出《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资治通鉴.梁纪.武帝天监十五年》:“太后好事佛,民多绝户为沙门,高阳王友李玚上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六:“()恭公之子世儒,以群婢杀其所生坐狱,而世儒知而不发。()持正请并坐。神宗云:‘(陈)执中止一子,留以存祭祀如何?’持正云:‘五刑之赎(按:“赎”当作“属”)三千,其罪莫大于不孝,其可赦耶?’竟置极刑。”

词语分解

  • 五刑的解释 我国古代的五种刑罚,通常指墨、劓、宫、大辟,也指笞、杖、徒、流、死
  • 不孝的解释 1 ∶不孝顺2 ∶旧时父母丧事中用于自称

历史典故推荐:鲍肆

比喻恶劣环境。晋葛洪抱朴子·良规:“俗儒沉沦鲍肆,困于诡辩。” 参见:○鲍鱼之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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