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测之罪

历史典故

不测之罪怎么写好看

不测之罪怎么写好看

指大罪,死罪。战国 乐毅《报燕惠王书》:“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义之所不敢出也。”《好逑传》第十三回:“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又加以不测之罪么?”


偏正 预想不到的大罪。《史记·春申君传》:“孰与身临不测之罪乎。”△多用于罪恶方面。

词语分解

  • 不测的解释 ∶料想不到的事情,多指祸患;意外祸且不测,敢望报乎?——明·马中锡中山狼传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战国策·燕策临不测之渊,以为固。——汉·贾谊过秦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以防不测;险遭不测;不可探测的
  • 罪的解释 罪 zuì 犯法的行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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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通“暮”。此典指伍员即伍子胥转告申包胥说:我的处境好像太阳快要落山了,但要走的道路还很遥远。后以此典比喻陷入困境,计穷力尽。春秋末年,楚平王贪好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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