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警巡院

历史官职

名。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1305)十一月,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六品。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词语分解

  • 大都的解释 中国元朝1271—1368首都,即今北京,1272 年在营建中命名“大都”,意指天下最大都城
  • 警巡院的解释 官署名。职掌平理狱讼及警巡检稽之事。 辽 代始置于京师, 金 元 因之。金史·百官志三:“诸京警巡院,使一员,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副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 元 杜仁杰 耍孩儿·喻情曲:“警巡院倒了墙--贼见贼。”续文献通考·职官九:“ 辽 南面五京警巡院,官有警巡使、副使…… 元 左右警巡二院,官有达嚕噶齐使、副使、判官各一人,典史各三人。”

历史官职推荐:亲丧未葬不许入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 例黜其官。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入宋以后,此制转严。参见“丁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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