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运所大使
历史官职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置递运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分隶于府、州、县,掌运递粮物。清制唯江苏有府递运所大使一人。
词语分解
- 递运的解释 1.交替运转;循环往复。宋书·邓琬传:“夫晦明递运,崇替相沿。”明史·食货志三:“自 淮 至徐以 浙 直 军,自 徐 至 德 以京卫军,自 德 至 通 以 山东 、 河南 军,以次递运,岁凡四次。” 南朝 梁 刘孝标 辩命论:“岂非否泰相倾,盈缩递运,而汩之以人。”2.驿站运输;转运。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军伍名额·递兵:“三年正月,又詔郡国起今后不得差道路居人充递运脚力。”元典章·刑部十
- 大使的解释 一国政府派往另一国政府的最高一级常驻外交代表,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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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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