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丞

历史官职

民政部丞怎么写好看

民政部丞怎么写好看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丞设。位侍郎之下,正三品,左、右各一人。掌承政厅,任一部总汇之事。

词语分解

  • 民政的解释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 部丞的解释 古代中央各部的辅佐之官。史记·平準书:“ 弘羊 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汉书·平帝纪:“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

历史官职推荐:刺奸

新莽时曾置左右执法、刺奸。东汉大将军等将帅所统营部职吏有刺奸,掌监察执法。西晋太宰、相国府或置,为僚属诸曹之一,设掾、属主持。 官名,汉置,掌罪法。汉书·王莽传下:“置执法左右刺奸。”东汉大将军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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