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各司主事

历史官职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词语分解

  • 主事的解释 主持处理事情主事人当家主事户部主事。——明史

历史官职推荐:理藩部领办处领办

官名。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二人,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不等,奏补。主管本处事务。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理藩院各司主事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