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告院事

历史官职

官名。宋太宗淳化五年(994)置,以朝官充任,员一人,掌文武官告身及封赠告身。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词语分解

  • 判官的解释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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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宋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以后,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为诸王讲解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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