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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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例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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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龚自珍言; 大臣非不忧,主上非不咨,而不外乎开捐例、加赋、加盐价之类。

词语分解

  • 捐例的解释 清 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 清 薛福成 上曾侯相书:“今之由捐例进者,推其本意,不过以官为市而已。”清史稿·选举志七:“捐例不外拯荒、河工、军需三者,曰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而现行事例则否……大抵贡监、衔封、加级、纪録无关銓政者,属现行事例。”
  • 捐的字典解释 捐 juān 舍弃,抛弃:捐弃
  • 例的字典解释 例 lì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

历史官职推荐:惕隐

官名。辽朝北面官。又称“梯里己”。① 大惕隐司长官,太祖二年908,“始置惕隐,典族属,以皇弟撒刺为之”。辽史·太祖纪下②各部族典族属之官。太宗会同元年938,改五院、六院二部惕隐为司徒,其他各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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