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酌院

历史官职

参酌院怎么写好看

参酌院怎么写好看

参议机构。唐置,《新唐书·刑法志》说:“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遂罢废。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知审刑院事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参酌院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