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朝掌管八旗官兵习射之大臣。额设一人,于都统副都统或善射之王大臣内特简。掌拣选习射官兵,并管理每月六次习射事务。

词语分解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官职推荐:内三院大学士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长官。崇德元年1636五月仿明制设。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各一人,内秘书院二人。分掌各院事。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入关后,各院分置满、汉大学士。顺治二年1645,翰林院并入内三院,遂改称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