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所

历史官职

劝学所怎么写好看

劝学所怎么写好看

名。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各府、厅、州、县均有。置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遵照奏定学堂章程,劝办小学,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宣统二年(1910),改为府、厅、州、县长官办理学务之辅佐机关。设劝学员长一人。兼充县视学。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置,以知县监督,县视学员充总董,聘请士绅若干人为劝学员,掌办调查兴学事宜。民国以后各省存废不一。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十五日北洋政府公布《劝学所规程》后,各县始普遍设立,设所长一人,佐助县知事办理全县教育行政事宜。下设劝学员二至四人,书记一至三人。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改称教育局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守义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新置八尉之一,从八品,为散职。 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从八品。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劝学所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