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法规司

历史官职

名。6*6*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监督。设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管制、审核、立法、编篡四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属。

词语分解

  • 国防的解释 古人视礼义为维护社会国家的安全力量,必须严格遵行,防止逾越,称为国防。今日指为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的武装侵略和颠覆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臣愚以为宜隐郊祀之事,以崇国防。——后汉书·孔融传加强国防建设

历史官职推荐:典卫司令丞

官名。金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世宗才人、宝林位各设典卫司,属宣徽院。主官为令,下设丞、直长。泰和五年公元1205年以崇妃薨罢。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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