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户部事

历史官职

判户部事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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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尚书户部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词语分解

  • 判的解释 判 pàn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
  • 部事的解释 所属的事情。 鲁迅 且介亭杂文·论“旧形式的采用”:“在文学上,则6*民歌大抵脱不开七言的范围,在图画上,则题材多是士大夫的部事,然而已经加以提炼,成为明快,简捷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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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绣衣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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