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6*民6*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调节粮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撒,其事权改归民政科。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 ·刘放传:“正始元年 240 ,更加 刘 放左光禄大夫,孙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 亦常用为卒后赠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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