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光禄大夫

历史官职

官名。三国置,《三国志 ·放传》:“正始元年 (240) ,更加 (刘) 放左光禄大夫,()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 亦常用为卒后赠官。 无职掌。 西晋时假金章紫绶,禄赐、班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及诸所赐给与特进同。 二品。 其以为加官者, 唯章绶、 禄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卒赠此位者,如本已有卿官,不复重给吏卒,其余皆给。光禄大夫在汉朝属光禄勋,魏、晋时地位提高,不复属之,南朝时仍属光禄勋。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十六班,位在金紫光禄大夫上,加开府仪同三司者,升为十七班,置官属同三公二品,秩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一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二品,北齐仍二品,北周正八命,亦在金紫光禄大夫上。隋初定为正二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 降为从二品。唐初沿之,太宗贞观 (627—649) 后,唯设光禄大夫,不分左右。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分光禄大夫为左、右两阶,徽宗大观二年 (1108) ,改称为正奉大夫。参见“光禄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仪同三,作为在朝显职加官用,也作为年老退休或死后赠官用。《三国志·魏书·刘放传》:“正始元年,更加放左光禄大夫,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其后,魏晋南北朝隋唐宋皆沿置。见《晋书·职官志》、《隋书·百官志上·中·下》、《旧唐书·职官一·勋官》。

词语分解

  • 大夫的解释 古代官名。西周以后的诸侯国中,国君下有卿、大夫十三6*级,“大夫”世袭,且有封地。后来大夫成为一般任官职者的称呼孤之过也,大夫何罪。——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历史官职推荐:伊勒希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少卿”。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右光禄大夫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