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币厂
历史官职
造币厂怎么写好看
货币制造机关。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十九日公布的《造币厂官制》规定,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徽章制造、金属矿产的实验等。总厂设于天津,设监督一人,为简任官,直隶于财政总长。厂内分置铸造、化验、总务三科,设科长、科员及技师四人。分厂设厂长,为荐任官;厂内也分设三科。国6*民6*党政府亦置中央造币厂,属财政部。
词语分解
- 厂的字典解释 厂 (厰) chǎng 指用机械制造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工场
历史官职推荐:司录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司录中士以佐之。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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