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
历史官职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的《省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该会掌水利经费的筹备及保管,水利经费用途的监督及水利经费预算决算的审核。设委员五至九人,任期两年;委员互推委员长及副委员长各一人,任期一年(得连任),执行日常事务。
词语分解
- 水利的解释 1 ∶对水力资源的开发和防止水灾水利事业2 ∶即“水利工程”水利失修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海军提督
官名。清末海军统领官。光绪十四年1888置北洋海军提督一人,从一品,统率该舰队。中日甲午战后裁。宣统元年1909复置海军提督一人,副都统加正都统衔,为巡洋、长江两舰队统制官。 武官名。清末置,为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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