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总管府判官

历史官职

官名。金诸总管府(谓府尹兼领者)置总管判官一人,秩从六品,掌总总管府众务,分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案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元诸路总管府,上、下路各置判官一人,掌总领府中众务。

词语分解

  • 判官的解释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历史官职推荐:添注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家居被召, 因需缺而预补者, 称为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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