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取怎么写好看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依规定年限,经保举可调京职,并经考选可补授科、道或部属官职之例。明朝创行,清朝踵行,康熙(1662—1722)时有授御史者。曾定三年一举行,每直省或五员、三员、一员不等,以主事用。乾隆十六年(1757)罢之。
明朝官制,州县官到规定年限,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可以调京,经过考选后,补授科道或部属官员,称为行取。清初沿用此制,后废。
词语分解
- 行取的解释 明清时,地方官经推荐保举后调任京职 蒯知县为官清正,行取到京,钦授礼科给事中之职。——警世通言
- 行的字典解释 行 xíng 走:行走
- 取的字典解释 取 qǔ 拿:索取
历史官职推荐:骨都
官名。汉时匈奴有此官,为异姓大臣中最高官职。骨都,为骨都侯的省略。南朝梁刘孝威结客少年场行:“正蒙都护接,何由惮险途。千金募少年,一麾擒骨都。”参看“骨都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