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畿陆军督练公所

历史官职

名。清末训练近畿陆军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 (1908) 设。掌督训练新陆军第一、三、五、六镇。置专训练近畿陆军各镇事宜大臣一人,督办大臣一人,帮办大臣一人并参议官等。下设兵备处、参谋处、教练处及粮饷、军械、军医、稽查四局。各处、局置总办、帮办、委员、文案等。宣统二年 (1910) 裁。

词语分解

  • 近畿的解释 邻近国都的地方
  • 公所的解释 1.官府。清史稿·刑法志三:“ 天命 元年,諭贝勒大臣曰:‘国人有事,当诉於公所,毋得诉於诸臣之家。’”2.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同业或同乡组织,除称会馆外,亦名公所。如布业公所,四明公所等。3.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的区、镇、乡、村政府,称区公所、镇公所、乡公所、村公所。 杨沫 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五章:“今夜里,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我就更不放心,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4

历史官职推荐:赞仪

官名。金代太子属官有赞仪,掌赞礼仪。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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