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制用语。①受到弹劾的官员不能进入殿省。《宋书 ·百官志》: “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②官员犯罪后,被关押在监狱之外的禁处,称禁止于某处,即软禁,多在所属官署内。《北齐书。司马子如传》:“ (尚书令司马子如)寻以赃贿为御史中尉崔暹所劾,禁止于尚书省。”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外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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