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警察厅刑事所

历史官职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词语分解

  • 京师的解释 帝王的都城自京师来。——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元济诣京师。——资治通鉴·唐纪赴举京师。——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自京师乘风雪。——清· 姚鼐登泰山记

历史官职推荐:东拒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京师警察厅刑事所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