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科、唐、恰审判处

历史官职

名。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处,相当于地方审判厅。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各地审判处设处长一人,由镇抚使法总长呈请大总统任命,兼充第一庭庭长;下设审理员、学习审理员一至二人(分掌民事庭和刑事庭的审判)检事员、学习检事员各一人(执行检察事务),此外并有书记官、承发吏、检验吏等。各审判处审理案件,一般一审案件由处长或审理员独任审判,但第二审案件或重大的第一审案件得开合议庭。

词语分解

  • 判处的解释 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历史官职推荐:委署库掌

官名。又称委署库长。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属官。南鞍、北鞍、甲、毡四库各设一人。正六品。协掌各库事务。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乌、科、唐、恰审判处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