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五卫
历史官职
留守五卫怎么写好看
明代五军都督府的属卫。旧为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旋又改为宿卫镇抚司,设宿卫镇抚、宿卫知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专领军马守御各城门及巡警皇城与城垣造作之事。后升为留守都卫,统辖天策、豹韬、飞熊、鹰扬、江阴、广洋、横海、龙江、水军左右十卫。八年(公元1375年) 复为留守卫, 与天策等八卫俱为亲军指挥使司(惟水军左、右二卫为指挥使司)并隶大都督府。十一年(公元1378年) 改为留守中卫,增置留守左、右、前、后四卫,仍为亲军。十三年 (公元1380年) 始分隶五军都督府。
词语分解
- 留守的解释 部队、机关等离开时,部分人员在原驻地担任守卫、联系等工作
- 五卫的解释 1.鼓舞士气的五种方法。逸周书·大武:“战有六厉、五卫、六庠、五虞……五卫:一、明仁怀恕,二、明智辅谋,三、明武摄勇,四、明材摄士,五、明艺摄官。”2.指 元 右卫、左卫、中卫、前卫、后卫五军,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元史·百官志二:“ 至元 十八年,以 蒙古 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为指挥使司。” 元 陈旅 次韵友人京华即事之二:“五卫旌旗秋甸里,千官剑珮晓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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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造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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