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明朝卫所制度,各卫均置,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官,多为军官世袭之职。掌本卫军队,外卫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京卫或隶五军都督府,或直属皇帝。
官名。东汉置,属城门校尉,员一人,秩千石,主兵,助校尉掌洛阳城门十二所。 官名,汉置,属城门校尉,西汉六百石,东汉千石,掌屯卫兵。见后汉书·百官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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