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事

历史官职

知府事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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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


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则成为正式官名,为府的长官,掌一府之政。见《明史·职官四·府》。清沿明制。

词语分解

  • 知府的解释 明朝以来对府一级行政长官的正式称呼宁夏知府。—— 唐· 高适别董大知府朱孝纯。—— 清· 姚鼐登泰山记
  • 事的字典解释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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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西汉武帝初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位次列卿,属官有丞、司马等。领长水宣曲胡骑,屯戍京师,兼任征伐。东汉光武帝建武七年 后31 省、十五年复置、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隶北军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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