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船处管理大臣

历史官职

官名。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置御船处,管理奉宸苑、圆明园、清漪园御舟事务。主官为管理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员、笔帖式、司匠、催长、水手、网户等,掌承应皇帝游幸坐船事务。

词语分解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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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仓部置,掌仓庾储积给受之事。由仓部郎官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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