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三十六曹

历史官职

即“录尚书事”。北魏前期尚书省分三十六曹,故名。《书·崔逞传》:“任以政事,录三十六曹。

词语分解

  • 六曹的解释 1. 东汉 开始尚书分六曹治事,有三公曹、吏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其中三公曹尚书为二人,故称“六曹”。后主客曹分为南、北两主客曹,仍称“六曹”。 魏 晋 以后,尚书六曹屡有变更,至 隋 ,尚书省分吏、殿中左户、祠、五兵、都官、度支六部, 唐 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故后世亦以“六曹”称六部。 隋 唐 前,曹即尚书, 隋 唐 后,曹为各部尚书的下属机构,如 隋 度支尚书之下属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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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官员带大学士、学士等衔者,于本官俸禄外又给添支钱,若出为外官,再加给职钱。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在京职事官除本俸外,皆有职钱,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给,不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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