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

历史官职

6*6*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

词语分解

  • 立法的解释 国家权力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主记室史

官名。省称主记史、记室史,汉朝郡县属吏,主录记书,催期会。 官名,汉朝州郡有此官,也简称主记史、记室史、位在主记室掾之下,掌记录书,催期会。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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