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录事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佥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勾当度支使

官名。见“度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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