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历史官职

名。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一月置稽察处,以贝勒载涛、毓朗、尚书铁良总司稽察守卫。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派阿穆尔灵圭、载润总理两翼前锋八旗护军内务府三旗军等营,专整顿各该营用人行政一切事务。宣统三年三月裁撤稽察守卫处,成立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稽察守卫处事权并入。设管理大臣二人为长官,下设总办、副总办各一人。凡整饬营伍,黜陟官兵、挑兵放饷各项事宜均归其管理。前锋、护军等营及内务府三旗各营承办事件应由管理大臣分别会同十营统领及内务府办理。处的内部机构有文牍、综合两科,每科以提调为主官,下设委员以办理事务,同年十二月本处裁撤,所管事务归内务府大臣管辖。

词语分解

  • 管理的解释 1 ∶主持或负责某项工作祖母是家庭的组织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派。——回忆我的母亲2 ∶经管,料理把企业管理好管理仓库3 ∶约束;照管管理车队管理牲口

历史官职推荐:左府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左府上士佐官,正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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